《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25年4月30日由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不同场所和人群特点,通过多举措开展了普法宣传。
针对医疗机构,执法人员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册子,重点解读“疫情报告义务”“消毒隔离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要求”等条款,结合典型案例强调瞒报、漏报疫情、消毒不到位引发交叉感染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防疫主体责任。
针对托育机构,明确单位在传染病防控中的法定义务,如建立健康监测制度、配备防疫物资、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置等,指导完善防疫预案,确保法律要求融入日常管理。
针对大众,通过播放宣传标语、宣传图片等形式,向来往群众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从“要我防疫”转变为“我要防疫”。
针对中心工作人员,举行《传染病防治法》专题培训,邀请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潘湘元律师围绕该法律修订变化,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并就如何贯彻实施进行了深刻阐述。为后续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下一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切实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推进全民健康。